政府規定住宅若有人凶死,出售時必須註明,不得隱瞞買者。很合理。可是政府竟隱瞞好幾百處山坡危險住宅,不但讓居民蒙在鼓裡,也讓購屋者得不到應有的居家安全資訊。這樣的政府負不負責?據內政部說,88到89年間曾調查全國405處山坡住宅社區,有27處被列為「A級」(有明顯危險應立即採取措施),94處B級,284處C級;而且12年來從未追蹤,當然也沒有公布。台灣住在山坡地的人口非常多,會嚇出一身冷汗。名曲「我家門前有小河,後面有山坡」似已成為噩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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